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被拆迁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国家赔偿,以保护自身利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拆迁前应当进行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强迫被征收人迁移。禁止施工单位参加搬迁活动。第三十一条被征收人违反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通行等非法手段强行迁移,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处罚。强制拆迁的法定条件是什么?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期限是: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一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强制拆迁是以补偿决定为依据的,没有补偿决定的,任何单位都不能强制拆迁。实践中,强制拆迁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补偿协议,不搬迁;二是作出补偿决定,既不搬迁,也不按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
对被征收人必须给予货币补偿、产权交换房和周转房
未提供货币补偿金额、专用账户存储账号、产权交换房和周转房的位置和面积的,不得强制拆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这显然缺乏事实依据。这显然缺乏法律和监管依据。明显不符合公平赔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得不到保障;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
5。严重违反法律程序或正当程序;
6。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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