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离婚时,财产的分割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妻子和无辜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妻子和无辜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依法保护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
离婚财产分割标准是如何的
离婚夫妻财产分割标准具体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全文67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