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断有两种方式:发货人取得委托货物后,发货人与发货人无关。发货人应当在发货人发出货物时确认收入。委托人日后不能销售委托货物的,可以将其返还给委托人,或者委托人因委托货物造成损失的,请求委托人赔偿→委托人在收到委托清单时确认收入。收取手续费的方式发货人在发出货物时,通常不确认收入,因为货物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尚未转移,而应当在收到发货人的寄售清单时确认收入;受托人应当:,商品销售后,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方法计算确定手续费,确认收入。记住发货人的处理时,按以下几行记住相应的处理:发货→收货委托单→收发货人付款:
①发货时:
借:发货/发货(成本价)
贷:存货/P>②收货寄售清单:
借入:应收账款,等
贷方:主营业务收款在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借方:主营业务成本
贷方:寄售货物/发出货物
借方:销售费用
贷方:应收账款
③受托人处理收到的款项:收货→对外销售→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手续费计算):
①收货:
借方:委托销货(协议价)
贷方:委托销货
②对外销售:
借方:银行存款
贷方:应付帐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销货款③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方:应交帐款
[注],许多学生不明白如何处理受托人收到的增值税。其实就是这样一个过程,因为受托人只收取服务费,代为销售的货物不会增加应交增值税,所以委托人收到委托人的委托清单后,会向委托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货人将其视为进项税,进项税仅与被发货货物的销项税抵扣。因此,只有当受托方收到委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才能办理分录。
④货款(手续费计算):
借方:应付账款
贷方:主营业务收入(手续费)
银行存款
以下是一个例子来说明具体的处理过程:
[例子·计算与核算]待遇]***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主要从事电子设备的生产和销售,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
(1)**公司委托a公司销售a设备100台,协议价格8万元,成本6万元。根据委托协议,a公司与**公司无关,无论其在获得委托货物后是否能销售或盈利。该批设备已发出,尚未收到货款。**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为136万元。
(2)2008年10月15日,**公司与B公司签订协议,委托B公司以支付服务费的方式销售400台B设备。代理协议约定的销售价格为10万元/台,**公司按B公司销售的每台设备价格的5%支付服务费,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已向B公司发放400台B设备,每台B设备的费用为8万元。2008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B公司寄售清单,表明a设备已售出300台,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510万元。截至2009年3月31日,**公司尚未收到销售设备B的款项。
要求:(1)准备**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2)编制B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
[答:
(1)**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
①借方:应收账款936
贷方:主营业务收入800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136(800×17%)
借方:主营业务成本600贷方:库存商品600发出商品时借方:寄售商品400×8=3200贷方:库存商品3200收到寄售清单借方:应收账款3510贷方:主营业务收入3000(10×300)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510
借方:销售费用150(3000×5%)
贷方:应收账款150
借方:主营业务成本2400(8×300)
贷方:委托代销商品2400
(2)B公司相关会计处理:
①收货时:
借:4000(400×10)
贷:4000(400×10)
寄售货物;②对外销售:
借:银行存款3510
贷:应付账款3000(300×10)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510
③领增值税专用发票:贷:应付税款增值税(进项税)贷:应付账款510贷:委托销售货物3000贷:委托销售货物3000贷:支付货物及计算手续费时:
贷:应付账款3510贷:银行存款3360主营业务收入150
[确认要点]
①受托方取得委托方的,在委托方发出货物时确认收入。发货人取得委托货物后不能销售的,可以将货物退还给发货人,也可以要求发货人赔偿损失,发货人在收到委托单时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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