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充实完善债务立法和信贷立法,改变现有法律不能完全适应处理当前复杂债务纠纷的需要,以及在实际处理债务纠纷时出现法律依据不足,无法可依的状况。
(二)正确选用非诉讼和诉讼手段。
选用非诉讼手段就是通过债务关系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以及在上级主管部门,银行的共同参加下进行调整,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求得当事人之间的谅解和支持,来处理双方的债务纠纷。故意不守信用,拖欠债务的就应及时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来解决债务纠纷。对有些可能转移、隐匿财产的债务人应及时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
(三)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不仅要发挥其事后诉讼代理作用,还要发挥事先监督企业经济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作用。
常见的企业债务纠纷有哪些
(一)由于拖欠货款的债务纠纷。
1、因部分生产、销售企业产品结构不合理,市场销售不畅,积压了大量商品,销售心切,不得不采取赊销的方法。其它企业占用了该企业的资金,该企业也只好再占用提供原材料等企业的资金,从而形成“债务链”。
2、部分企业财务管理松弛,责任不明,在没有专人负责,在对方信誉不明的情况下,盲目支付预付货款,导致预付款长期被占用。
3、少数企业故意不讲信誉,不遵守合同,造成连锁反应,同一笔货款形成几个债务纠纷。
4、部分经济合同当事人在对方未造成根本违反合同的情况下,抓住质量、数量、交货期限等方面的问题,作为拒付全部货款的理由,久拖不还。
(二)由于拖欠金融企业贷款引起的债务纠纷。
1、盲目贷款,银行对贷款的风险性认识不足,对借贷方的经营情况不作认真调查,信贷失控现象严重,企业对自己的产品结构、经营方向、市场趋势均未作全面的可行性研究,盲目要求贷款,盲目扩大生产经营,导致所欠银行贷款无力偿还。
2、违章贷款、人情贷款、风险贷款增多,债务纠纷也自然增多。
3、重视贷款轻视收款,监督不力,催讨无力,甚至出现以贷款还贷款,越贷越多的恶性循环贷款。
4、多头开户,多头贷款,拆东墙补西墙,最后造成企业欠企业,企业欠银行,银行欠银行的多角债务。
全文82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