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判实践中,保险公司普遍认为,受害人发生交通事故时的年龄超过60岁,就丧失了劳动能力,不应被判处误工费。然而,根据分析,60岁以上老人一般应推定为无劳动能力,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受害人在受害前具有劳动能力,且因遭受人身损害而不能从事原有的工作或劳动,确因误工而遭受了收入的丧失或减少的,被认定为无劳动能力则不合理。因此,法院可结合具体情况酌情判处误工费。
在审判实践中,各保险公司普遍认为,如果受害人发生交通事故时的年龄已经超过60岁,那么他们就丧失了劳动能力,因此不应被判处误工费。经分析认为,60岁以上老人,一般应推定为无劳动能力,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受害人在受害前具有劳动能力,且因遭受人身损害而不能从事原有的工作或劳动,确因误工而遭受了收入的丧失或减少的,被认定为无劳动能力则不合理。法院可结合具体情况酌情判处误工费
交 通 事 故 赔 偿 年 龄 问 题
交通事故赔偿年龄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当事人有权要求赔偿。但是,赔偿的请求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超过规定的期限,该请求权消灭。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 受害者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赔偿请求权,超过该期限将消灭。
2. 如果受害者不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或者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确定义务人,则其赔偿请求权消灭。
3. 如果受害者或者其继承人、监护人、近亲属或其他权利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赔偿请求权,则消灭。
4. 如果受害者在交通事故中死亡,其继承人、监护人、近亲属或其他权利人可以代替其行使赔偿请求权。
交通事故赔偿年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对于受害者及其家属来说,如果无法获得合理的赔偿,将严重影响其生活和家庭。因此,对于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及其家属来说,建议尽快向相关机构报案,并依法行使自己的赔偿请求权。
交通事故赔偿年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对于受害者及其家属来说,如果无法获得合理的赔偿,将严重影响其生活和家庭。因此,建议尽快向相关机构报案,并依法行使自己的赔偿请求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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