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拆迁纠纷提起的行政诉讼,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一、征地补偿纠纷是否适用时效规定?
征地补偿纠纷适用行政诉讼时效规定,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行政诉讼六个月诉讼时效是多久
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由此可见,行政诉讼六个月是从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算。
三、拆迁诉讼时效是2年吗
拆迁诉讼中断过,时效不是2年,拆迁纠纷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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