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对方不按约定付款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对方。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股去分配后如何支付股权转让金
实践中,股权转让各方出于交易安全的考虑,往往会对股权转让资金采取监管措施。常见的股权转让资金往往通过以下流程进行监管:
(一)股权转让各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由第三方提供指定监管账户用于收取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
(二)《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以后,受让方按约足额将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至该指定监管账户;
(三)监管方收到转让价款后及时通知转让方,转让方积极配合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待标的股权登记至受让方名下以后,监管方将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将监管账户资金划付至转让方银行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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