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主体,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时间:2023-06-04 22:22:15 40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主体有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组织。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是犯罪的主管方面和客观方面不同,犯罪的主体和对象不同。

一、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主体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只处罚私分国有资产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二、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犯罪客观方面不同,私分国有资产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而为单位全体成员谋利,将国有资产私分给单位所有成员,也就是人人有份,并且在私分时大家都知情。共同贪污在客观上则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将公共财物占为己有。共同贪污不是为了单位全体成员的利益,而是为了个人受益。

2.犯罪对象不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对象是国有资产,侵犯国有资产所有权。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

3.犯罪主体不同,私分国有资产的主体只是部分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共同贪污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并且还可以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不同,共同贪污主观意志是几个贪污人的个体犯罪意志,具有将公共财产非法据为己有的目的。私分国有资产主观意志则是个体犯罪意志的集合,表现为一种群体犯罪意志,且具有非法将国有资产为单位谋利的目的。

三、私分国有资产罪的认定

1.区分国有资产与公共财产

国有资产都是公共财产;但公共财产并不一定是国有资产。

2.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有资产而非国有资金

3.区分本罪与单位个别负责人或经手人贪污国有资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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