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主体和主观方面来看,私分国有资产的主体是单位,表现为一种群体犯罪意志,且具有非法将国有资产为单位谋利的目的;共同贪污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并且还可以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体现的是贪污人的个体犯罪意志,是为了个人中饱私囊,具有将公共财产非法据为己有的目的。
(二)从客观方面来看,私分国有资产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为单位成员谋利;共同贪污在客观上则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将公共财物占为己有。(3)犯罪对象不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对象是国有资产,侵犯国有资产所有权。而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其范围要大于国有资产。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是什么?
1、主体要件不同,这是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最主要、最本质的区别。
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2、犯罪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
而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
3、犯罪对象不同。
本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
它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物。
而贪污罪则只能是公共财物。
4、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
本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
但法律对贪污罪没有规定数额的限制。
当然如果犯罪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贪污行为不应认为是犯罪。
5、法定刑上有所不同。
本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而贪污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贪污罪一般以5000元作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对不满5000元、情节较重的,也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综上所述,在职务侵占罪当中入刑的金额有的在五千元,有的在一万元,会根据地区经济条件来确定立案的标准,而对于构成本罪的情况是当占有他人财物拒绝返还的情况才会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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