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提供歌曲点播服务营利被判侵权
时间:2023-06-08 18:35:29 34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法院日前对一起著作权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福州有名堂娱乐有限公司经营的自助式KTV在未经著作权人授权、也未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歌曲提供顾客点唱用以营利,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公开表演权,判处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9805元。

今年4月,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委托公证机关,对福州有名堂娱乐有限公司经营的乐酷橙自助式KTV播放由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管理的音乐作品,进行摄像公证。公证人员摄像记录了KTV向顾客提供《走四方》《牧羊曲》《十五的月亮》《弯弯的月亮》《大海啊,故乡》等5首歌曲的点播服务的事实。其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向福州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福州有名堂娱乐有限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法庭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提供了与《走四方》等5首歌曲的词曲作者分别签订的协议,词曲作者将这5首歌曲的公开表演权、广播权和录制发行权授权。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享有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管理的权利,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

福州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提供涉案曲目的点播服务未经过相关著作权人的授权,也未支付报酬,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公开表演权,应向取得著作权人授权的原告承担民事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全文50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
    更新时间:2024-01-22 18:00:14
查看侵权行为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侵权行为 最新知识
针对KTV提供歌曲点播服务营利被判侵权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KTV提供歌曲点播服务营利被判侵权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