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的内容包括:
1、交通事故造成的具体损失;
2、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
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约定内容;
4、交通事故责任者任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以及事故损害赔偿项目等。
一、出了车祸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对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依法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类,而具体的赔偿标内容需要依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履行。当事人可以就事故赔偿先行协商,协商不成部门进行调解。若是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诉讼。
二、单方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调查的期限有多久
单方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调查期限一般为两个月。具体如下:
1、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当事人应该自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交警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开始;
3、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开始;
4、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期限为10日。
三、车祸对方全责如何赔偿?
事故发生后,受害人的损害赔偿内容与事故造成的损害直接相关。
具体的赔偿项目有:
1、人身损害:包括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财产损害:直接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包括:损坏的车辆、车载货物和物品、设施等,以及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牲畜;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由侵权人赔偿。
间接财产损失,间接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停运和车辆贬值损失。对于以上各项损失,在取得相应证明资料后,可与肇事方协商赔偿事宜,如对方不予赔偿,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索赔。
索赔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费用支出发票等,所以,在支出与此交通事故有关的费用时,须注意保存好所有相关书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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