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离职期限自企业批准之日或员工离开本职岗位并完成所有离职手续之日起计算,为期30天。
对于因个人原因而需提前提出辞呈的员工,有效通知单位的方式应当是书面形式,且应提前30日进行。
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自单位收到员工正式通知之日起,30日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若单位提前正式发布文件批准员工的辞呈,则自企业批准之日起,即可开始办理交接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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