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纠纷未结算起诉法院一般不会立案受理。即使受理了,也无法审理。最终可能会驳回原告方的诉讼请求。损益分配的比例,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未经规定的可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摊,或平均分摊。以劳务抵作资本的合伙人,除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不分摊损失。按照相关规定,合伙纠纷的产生是需要相应的合伙人来进行相应的责任承担的,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合伙纠纷当中的民间借贷
合伙人个人之间的相互借贷并出具借条的,即使借款被用于合伙事务,也不影响借款关系的成立。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一方将金钱出借给另一方,另一方到期返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的民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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