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如果公司不给钱有用吗
在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但用人单位并未按照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该协议仍具有法律效力。
当此种情形发生时,用人单位已经构成了违反合同约定的违法行为。
在此背景之下,劳动者有权依据相应法律规定,不再受竞业限制协议的束缚。
若用人单位并未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那么在劳动者泄露了本应受到保护的公司机密信息后,用人单位将无法对其提出侵权责任方面的诉求。
换言之,即使因劳动者的泄密行为给用人单位带来了实际损失,用人单位也无权向劳动者索要赔偿。
用人单位可据此为由,立即解除与泄露公司机密信息的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二、离职后签保密协议或竞业协议,有赔偿吗
当雇主与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签署保密协议时,若该协议明确规定了竞业限制事项且该位员工严格履行约定的义务,那么他将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金。
此项经济赔偿应当按照双方事先达成的共识进行支付;
倘若该名员工未能遵循相关约定,那么他将无法获得任何形式的补偿,并且还需按照协议中的规定向原单位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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