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要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需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但只能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申请时提交身份证和户口簿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材料。
一、离婚了房产证有对方的名字如何去掉
离婚了房产证有对方的名字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需要双方签字,带上证件,包括离婚证去不动产登记部门更改。因夫妻离婚导致权属发生转移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的,申请人需要到房屋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申请人需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原件、离婚证原件,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原件或者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等相关材料。
二、赠与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赠与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如下:
1、过户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的产权证书;
4、赠与合同;
5、赠与公证书;
6、需要的其它材料。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的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房产证没办下来如何过户
房产证没有办理不能过户。因为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过户,必须提供房产证,否则不会通过申请,其过户的要求也会因房产证的缺失而遭拒绝。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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