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想要辞职的,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目前我国理论界主流观点认为,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任何限制条件,劳动者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构成违约,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提前三日,若是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实施通知行为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单方解除权行使的程序违法。
一、员工辞职必须征得单位同意才行么?
根据我国劳动法,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具有法定理由,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说明理由的,这是劳动法对于劳动者的倾斜性保护,但劳动者仍然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但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总而言之,一般来说,如果提前一个月将辞职报告交给公司,到了一个月后,不管公司是否批准,双方的劳动关系就算解除了。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适用情形
第一种情况,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种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非应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种情况,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规定,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劳动者亦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种情况,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种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解除劳动关系的种类有哪些?
(一)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
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
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过错性辞退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2、非过错性辞退
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3、经济性裁员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
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同时裁员时应优先留用以下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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