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难多发,使得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的巨灾体系成了众多业内人士关注的热点话题。为此,本报记者走访了瑞士再保险财产险与特殊险高级副总裁张彩玉。
张彩玉认为,巨灾体系的建立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巨灾机制做基础,该机制包含灾前制定防灾规则和建筑标准,根据各地不同的灾因设计风险转移方案;灾中有效抢救生命财产,降低损失;灾后进行施救处理与补偿损失,并将灾害损失资料送交各相关部委作为日后政策规划的参考。
张彩玉供职的瑞士再建议中国在建立巨灾风险保险制度初期阶段实行下列适用方案:包括建立巨灾共保体、开展政府紧急救助指数保险计划和对商业保险进行政策性扶持。
共保体的建设与施行宜采用阶段试点的方式,张彩玉建议,第一阶段,巨灾共保体可先针对城市,如京津塘地区,以地震为灾害类型、住宅为对象、并采用强制执行的手段。由于单一保单的销售和理赔成本很高,以城市区为主可降低处理成本,同时不需要政府补贴保费;地震具有频率少、损失重的特点,一旦发生,会对区域经济带来很大冲击,充足的准备金储备有利于降低政府灾后重建压力,帮助经济发展步入正轨;目前我国大众的风险意识还较淡薄,以住宅为对象并且以强制执行的手段可有效保障城市居民的财产安全。
政府紧急救助指数保险计划作为巨灾共保体的重要补充,主要在农村地区实行。因为农村地点居民居住分散,保额低,如加入共保体,不仅中间成本高,也缺乏效率。如果政府购买指数保险计划,那么一旦灾害事件触发,政府可快速得到一笔资金来补贴农民,在农村地区,指数保险计划是最有效的风险转移方式。
此外,我国商业保险的普及率还很低,2007年,国外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上的保险深度分别是3.63%和1.30%,而我国为1.10%。政策性扶持商业保险有利于扩大保险深度,使得大灾后商业活动能得到快速重建,经济活动可在较短时间步入正轨。商业保险政策性扶持的手段包括:巨灾准备金免税、政策性引导国企和基础建设购买保险。
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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