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育男方不抚养孩子的,女方作为孩子的母亲可以以子女的名义向法院起诉,判决其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法院首先可以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对方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一方当事人可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不支付抚养费是违法行为。
未婚生育两个孩子如何离婚
未婚生育两个孩子的,离婚按照如下情形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可以起诉离婚。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照同居处理。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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