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法规定金融机构负有反洗钱义务,如对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这三项制度都明显地表现出事前控制和预防洗钱行为的目的。
专家表示,由于反洗钱法基本制度是适用于各种洗钱行为的,所以对于腐败洗钱的预防和打击,必须首先严格执行这三项制度。
预防和打击腐败洗钱犯罪提出四点建议:
—、建立预防腐败犯罪和洗钱犯罪的协调机制。洗钱犯罪的监管和查处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个部门协调配合,因此应当建立一个包括金融、税务、海关、财政、司法等部门在内的控制洗钱犯罪的网状体系,充分利用各部门的数据信息、监管信息、监测分析成果,加强反腐败和反洗钱合作,共同探索预防和打击腐败洗钱犯罪的有效途径和办法。
二、建立专业的监管和侦查机构。在金融部门和洗钱可能涉及的相关领域普遍设立专业的监管机构,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还可在公安机关设立专业反洗钱侦查机构,提高侦查的专业性。另外,通过落实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实现对腐败犯罪资金流动的监测,及时发现线索,遏制腐败活动的蔓延。
三、设立金融情报机构。可以在中央银行设立专门的金融情报机构,负责收集和汇总洗钱信息,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处理,发现涉嫌用腐败犯罪资金洗钱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
四、加强控制洗钱犯罪的国际合作。签订相关的司法协助条约,互相交换反洗钱情报,开展收集证据、扣押、冻结赃款的司法协助,并建立相关的引渡制度,让贪官及其亲属得不到一点儿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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