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屋与拆迁房屋的区别拆迁房屋是指在原地拆迁安置的房屋。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土地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出售的住宅。拆迁拆迁房屋与安置房的区别在于,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产权调换,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安置房;但是,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果能原地拆迁,就是拆迁安置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和回迁房的区别在哪
1、产权的区别: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目前安置房交易并没有要求这样,但法律规定是要缴纳的,所以,一但政府出台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
2、质量上的区别: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加上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气,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当然,也有比较负责的或者示范工程之类的,质量相对较好的安置房,但是不多,能碰上算是中彩票了。
3、交易时间的限制: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你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过,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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