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一、医院保险跨省转移是怎么规定的
从2010年7月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此办法中规定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可跨省转移接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这是继出台基本养老关系跨省转移办法后的又一项惠及个人基本保障的政策,这一办法已经于2010年7月1日起实行。
暂行办法规定,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除医保关系可跨省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
二、医疗保险的种类
目前,市场上的医疗保险主要可以分为两类,即储蓄型险种和消费型险种,其中前者是一种组合保险商品,一般以终身医疗险=终身寿险+附加医疗保障;定期医疗保险=定期寿险+附加医疗保障;N年返钱寿险+附加医疗保障等形式出现;后者又可以分为医疗报销型和医疗住院补充型,它们一般不可以单独购买,需要附加在一个主险下面。所以,医疗保险并不是完全是储蓄型险种,需要具体分析。
至于怎么买,在投保时要了解保险公司的综合实力实力,一般信誉好、口碑佳、负面消息少的公司优先考虑,同时还需要结合自己是否拥有社会医疗保险而确认是否通过商业保障加以补充。当然,不管是投保储蓄型还是消费型医疗保险,都需要认真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其中的保障范围、保障期限、免责条款、承保年龄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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