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能跨省转移吗
职工更换工作地跨省流动后,失业保险也可以进行转移接续的。按照我国失业保险条例,对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也就是跨省的转移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迁,按照现行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跨统筹地区转移或在职职工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迁。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转出单位或职工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转出单位或职工应在开具证明后60日内到收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并自在转出地停止交费的当月起,按收入地经办机构核定的费率交纳失业保险费。转出前后的交费时间合计计算。
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则可凭失业保险关系和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而失业保险费用是否划转,则分为两种情况办理:
一是失业人员跨省级地区转移,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转迁相应划转。需划转的费用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
二是失业人员在省级地区内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保险费用是否随失业保险关系的转迁而划转,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职工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提供由两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协商,明确具体办法。协商未能取得一致的,由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其中,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按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总额的一半计算。
关于失业保险可以转移吗的回答为1、失业保险规定只转移关系,不转移基金。
2、失业保险为属地管理,通俗地讲就是在哪里缴费,在那里享受。
3、可以在参保所在地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批,可以选择回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失业保险关系,失业保险金转移一般为失业保险金的150%,本人可享受失业保险金和10%的门诊医疗补贴,其余为职介和职培补贴,转入本人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4、也可以选择在当地等同本地城镇户籍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可能需要本人的有效暂住证件。
5、如本人为农民制合同工人,则享受一次性生活补贴,享受金额为城镇户籍失业人员的2/3。缴费满一年享受一个月。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