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安置房没有房产证可以用购房合同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需要借款人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已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具有购房合同、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等。
购买安置房有什么风险
1、房屋未来增值后原出售方毁约的风险
目前拆迁安置房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进行买卖的,由于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出现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等到交房的时候可能比原有的价格高出很多,因此拆迁户一般是不能够接受的。如果出售方为谋取更大利益,将房屋房价卖给他人,并在可以过户交易时先行过户给他人,那么购买方就很难实现购房,严重的甚至会直接闹上法庭。
2、产权的风险
一般情况下,没有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或者有产权证但5年内限制转让的拆迁安置房,从签订合同到将来办理产权转移的时间漫长,不确定因素有很多,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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