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
1、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部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丧失的程度,赔偿相应的数额。相对劳动劳动能力丧失说。
2、在具体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的确定上,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
3、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人身损害赔偿的复杂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等,此条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考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残疾赔偿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
精神伤残赔偿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依侵权人的过错、侵权行为的情节、影响和后果以及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程度并结合当事人双方的特定社会状况及加害人的认错态度等因素酌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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