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成立一般是需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的。且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的,才能依法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股东需要注意什么手续
1、作用出资的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
2、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不能直接确定出资额;
3、必须注意权衡接受股权的收益和风险,不能接受风险与收益不相配的股权;
4、股权出资可能出资溢价的问题,财务处理手续复杂,需要事先约定;
5、必须注意接受股权的市场应变能力;
6、投资人用以出资的股权属于外商投资企业股权的,还应当报经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机关批准;
7、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方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投资人应当先办理股权股东变更登记后,在办理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不得做股权出资的情形: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已被设立质权;已被依法冻结;股权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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