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一个月的工资可以辞职。劳动者可以先与单位协商,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同时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辞职了工资拖欠不给怎么办
拖欠劳动者工资并且辞退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劳动行政部门介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或者拖欠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辞退员工当月需要正常结算工资,员工的试用期工资需要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注明。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不能低于本岗位的最低工资,应按照员工岗位工资的80%支付。若超过试用期,公司不支付员工工资,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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