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房屋的定金可否退还
买卖房屋的定金可以退还。双方按约履行的,定金应抵作价款或退回;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回;售房者单方违约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的,定金可以退回双倍;其余情况定金均不可退。
二、预付款与定金的区别是什么
预付款与定金的区别在于:
1.性质不同。定金是定金合同的内容;而预付款则是主合同的内容之一,那么交付预付款就是一种履行主合同的行为。
2.作用不同。预付款的作用带有支援性;定金的主要作用还是在于对合同的保障。
3.效力不同。合同正常履行时,预付款是作为价款一部分来进行抵付的;如果合同没有得到履行的话,那么不管是交易双方哪一方违约,预付款都是要原数退还的。
4.支付方式不同。定金是一次性支付完的,定金全部交付后定金合同才能生效;预付款则可以一次性付清,也可以分期付清,二者在支付方式上有一些不同。
三、定金的特征有哪些
定金有以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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