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请求定金返还,应根据其是否存在过错决定。若房屋买卖合同中,因支付定金一方导致合同无效,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支付定金一方不得请求返还定金。若因收受定金一方导致合同无效,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收受定金一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可否要求赔偿房屋差价损失
我们通常所说的支持房屋差价损失,是以合同有效为前提的。因此,合同无效的差价损失和合同有效的差价损失其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由此可以得知,这一规定并未规定预期可得利益不属于损失的范畴,所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可以要求赔偿房屋差价损失。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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