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的证据,一般由被害人自行收集,收集方式如下:录像。自诉案件中,如虐待案等,多在家庭等封闭的私人空间发生,虽然长期存在侵害行为,但缺乏第三方的证人,这就需要被害人或被害人通过录像的方式记录侵害的过程。寻找证人。像侮辱、诽谤等案件,多为在特定范围中起到一定的影响,会有一定间接乃至直接知道侮辱的内容或案件的经过,这就需要被害人寻找证人出庭作证。相关的证明。例如医生开具的伤情证明、病历等等,这些都是第三方机构帮助被害人进行检验的证据,应该妥善保存。其他部门出具的相关资格证书也是证明,例如在知识产权案中,像与出版社签订的合同、在专利局的申请或专利资格等等就是证明被害人拥有该知识产权的证明。其他证据。例如知识产权案中侵权人出版的书刊、伪劣商品案中市场销售的产品等。
一、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条件是什么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条件:
1、告知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得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具体而言,刑事自诉案件包括:轻伤、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重婚、破坏现役军人婚姻、虐待家庭成员、遗弃等。
二、刑事自诉有哪些刑事案件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刑法规定的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普通侵占罪五种;2、被害人有相关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轻微刑事案件,就是犯罪性质不太严重,犯罪事实比较清楚的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的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但公安或检察院却不予追究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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