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手续,分为申请、地籍、调查、审查、登记、发证五个阶段。在申请阶段,申请人应当持有关证件向土地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地籍调查阶段,地籍调查人员接收土地登记人员移交的有关登记申请文件,对需要登记的土地进行地籍调查。调查结束后,将地籍调查资料与申请资料一并移交土地登记人员,由土地登记人员核对权属。在权属审查阶段,土地登记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资格、土地权属来源文件、土地使用年限等方面进行审查。在登记阶段,土地登记人员根据《土地登记证》填写《土地登记证》和《土地权属证》。在发证阶段,土地登记人员根据《土地登记证》填写《国有土地使用证》,代表政府发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程序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程序基本相同,可分为申请、地籍调查、审查、登记、发证五个阶段。整幅土地转让的,应当在原土地登记证上登记;分割转让的,应当在新的土地登记证上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土地登记证》填写新的《土地使用证》,并代表政府发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程序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程序基本相同,只是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土地管理部门审核的内容、出具的证明不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审查的内容设定抵押权,并将抵押权的有关内容记载在被抵押宗地的原土地登记证上,根据土地登记证将土地使用权的抵押内容记载在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并填写在其他土地权利证书上,并发给抵押权人。上面是相关的答案。根据国家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程序分为申请、地籍、调查、审核、登记、发证五个阶段。我们在处理时需要遵循流程。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向律师咨询。
全文70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