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法院如何处理收到的公示催告申请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
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二、公示催告申请人在何时可以取消申请
当申请公示催告的案由消失后,可依据程序向法院提交撤销公示催告申请书,再由法院依法作出裁定。
需要指出的是公示催告结案的形式有两种,即判决和裁定。适用公示催告程序作除权判决必须以申请人申请法院作出除权判决为前提。除权判决作出后,应当公告。以裁定方式终结公示催告程序,适用于三种情况:
1.在公示催告期间有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
2.公示催告期限届满后,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未申请法院作出除权判决;
3.在公示催告期间,申请人撤回申请的。
三、法院的公示催告在哪里可以查询
在人民法院报上可以找到法院公示和公告。法院公告刊登是指定报纸的:人民法院报。可以去搜索人民法院报的网站,上面专门有公告查询的选项。另外,各个省也有专门的法制类报纸刊登公告,也可以登录人民法院报网站查询。如果没有的话,再去所在省的法制报的网站进行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全文68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