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准时交付房产,消费者有权向其发送书面的催告通知,敦促开发商尽快履行该义务,并且赔偿在延期期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若经过催告之后的三个月内,开发商仍然无法如期交房,同时也未能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方案,那么消费者便有权利单方面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全额退回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关利息,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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