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延期交房维权如何进行
时间:2024-07-31 22:25:46 6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房时,购房者可采取以下途径进行维权:首先,购房者应履行法定的催告义务,敦促开发商早日交付房屋并对逾期交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其次,若在催告后的三个月内,开发商仍然无法如期交房并且也未能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说明,那么购房者有权依法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全文37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成都延期交房维权如何进行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成都延期交房维权如何进行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