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城镇维护建设税,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城建税,是我国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对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个税种。具体什么是城镇维护建设税呢?税务义务人有哪些?具体的税率是多少?下面让我们来一起了解下什么是城镇维护建设税?
一、什么人有城镇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城镇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在征税范围内从事工商经营,缴纳“三税”(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下同)的单位和个人。任何单位或个人,只要缴纳“三税”中的一种,就必须同时缴纳城镇维护建设税。施工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缮、装饰等业务,是营业税的纳税人,而施工企业从事工业生产,其所属预制构件厂、车间将预制构件用于企业所承包的工程等,按规定应当缴纳增值税,为增值税的纳税人。自然,施工企业也是城镇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另外,施工企业代扣代缴营业税、增值税的,也应当代扣代缴城镇维护建设税。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镇维护建设税
二、城镇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城镇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流通转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纳税环节确定在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环节上,从商品生产到消费流转过程中只要发生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当中一种税的纳税行为,就要以这种税为依据计算缴纳城镇维护建设税。公式: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适用税率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分别规定为: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三、城镇维护建设税的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城建税是根据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不同层次的需要而设计的,实行分区域的差别比例税率,即按纳税人所在城市、县城或镇等不同的行政区域分别规定不同的比例税率。具体规定为: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这里称的“市”是指国务院批准市建制的城市,“市区”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市辖区(含市郊)的区域范围。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这里所称的“县城、镇”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城、县属镇(区级镇),县城、县属镇的范围按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区域范围。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税率为1%。纳税人在外地发生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按纳税发生地的适用税率计征城建税。
四、城镇维护建设税的征免规定:
1、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镇维护建设税。
2、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镇维护建设税。
3、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镇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五、城镇维护建设税的征收方式
(一)城镇维护建设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按照规定,城镇维护建设税应当与“三税”同时缴纳,自然其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也与“三税”相同。
(二)预缴税款对于按规定以1日、3日、5日、10日、15日为一期缴纳“三税”的纳税人,应在按规定预缴“三税”的同时,预缴相应的城镇维护建设税。
(三)纳税申报企业应当于月度终了后在进行“三税”申报的同时,进行城镇维护建设税的纳税申报。
(四)税款缴纳对于以一个月为一期缴纳“三税”的施工企业,应当在缴纳当月全部“三税”税额时,同时按照纳税申报表确定的应纳税额全额缴纳城镇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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