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的是在中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我国不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征收城市建设维护税。
城市建设维护税税率
一般来说,因为城市的维护建设税是由各地的地税局去负责征管的。税率一般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的规定是:应当依照纳税人所在的地区的适用税率(税率一般是,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的。
当地税务局将企业认定为县城的还是边远地区的企业,这样的税率就是5%与1%的区别了。还有就是,应该以当事人的所属地税局的批文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具体确定办法,由国务院依据本法和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三条
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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