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时建筑物使用年限为几年
临时建筑物使用年限为两年。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2.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
3.以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转让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
三、土地使用年限到了怎么进行延期
土地使用年限到了进行延期的方法:土地使用年限延期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到期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的期限应当不超过3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一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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