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应当在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办理。房产过户的办理程序如下:
1、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2、当事人持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管部门进行审查,作出答复;
4、房管部门核实成交价格,并现场勘查和评估;
5、当事人缴纳有关税费;
6、办理手续,合法房产证。
集体户口落户流程
当事人是集体户口的话,当事人本人是没有户口薄的。现因你要用办理落户手续,你可以从公司的集体户口薄上将你个人的“户籍卡”原件从公司借出来,待办理完手续后,再将个人的“户籍卡”原件还给公司就行了。还有一种方式是,你到你现在集体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打一个“户籍证明”也能用于办理落户手续。其它要提交的证件与资料就与其他常住户口的人办理手续没有任何区别了。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房地产转让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转让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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