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未生效的合同可以解除。成立未生效的合同,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尚未具备法律规定或约定的生效要件,暂时不能完全按照当事人的合意产生法律拘束力,即不能发生合同履行的效果的合同。
解除合同是终止未生效合同有效且有限的途径;解除合同是合同严守原则的例外和有益补充。因此,当事人可以协议解除合同或赋予善意一方解除合同的权利,进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劳动合同没有开始履行生效吗
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生效的,劳动合同成立后,未开始履行也具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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