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买房定金,不想买了,定金不能退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购房定金交了但是不想买了怎么办
购房定金交了但是不想买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2、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定金可以退回。
一、买房退款迟迟不给退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向房管局投诉;
2、仔细签订退房协议;
3、向法院起诉。
二、退房的流程如下:
1、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
2、15天内办好各种手续,买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开发商应当退还买房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买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所述手续或者文件尚未签订前,开发商应当代替买房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与利息;
3、开发商退还房款。
总之,购房定金交了但是不想买了,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若是买房退款迟迟不给退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房管局投诉的方式进行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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