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补课费,应根据客观教育环境、父母收入情况、培训内容支出数额等因素,确定是否属于必要的教育费,如果确属必要的教育费,则应由离异夫妻双方共同负担。据规定,如果在抚养孩子的过程中,因为孩子生活需求的增加,可以适当增加抚养费。但是,这种增加必须是在合理的范围。
一、离婚后收入降低抚养费更改是否可以
离婚后收入降低抚养费更改是可以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因此,离婚支付孩子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职责。但是,孩子抚养费的支付必须以父母有经济能力为条件,正因为如此,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费的时候,常常依据以下因素确定孩子抚养费数额: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这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②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也就是说,如果孩子的实际需求减少了,或者父母的实际负担能力变弱的话,那么要求减少孩子的抚养费就是正当的。毕竟,如果父母连自己都养活不了了,还怎么养活孩子呢?因此,父母可以要求减少孩子抚养费。
二、送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小孩抚养费的内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以及医疗费。一般情况下只要支付了抚养费就不需要支付额外的医疗费和教育费,但是父母双方离婚时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离婚后发现抚养费不可以支持孩子正常生活的,可以请求增加抚养费。
三、抚养费放弃可以不要吗
离婚自愿不要抚养费,离婚后是可以索要抚养费的。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特别是在承担抚养孩子的一方经济情况恶化、孩子的生活开支急剧增加等情况下,索要抚养费是理所应当的。
同时法律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因此,由于子女是未成年人,作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向另一方要求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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