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连续旷工三天而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且该规章制度是公示、或者劳动者知情的,不违法。对于严重违纪的劳动者,单位可以单方面解约。
一、连续旷工3天可以辞退吗
1、劳动法里没有关于连续旷工3天就算自动离职的规定。实践中,用人单位多将旷工规定在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中,作为劳动者应遵守的劳动纪律。如果劳动者旷工被认定为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的严重,违纪,用人单位可以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旷工认定三要素是什么
1、没有按照用人单位的规定提供劳动;
2、没有正当理由;
3、没有经过用人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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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是指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旷工按工作日论。常见的规章制度关于旷工的规定有“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五天,或在一年中累计旷工十天,立即解雇”“无正当理由未经主管批准,每年旷工三次(含)以上或者累计三天(含)以上,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等。结合旷工的字面意思和常见的规章制度的规定,旷工应当具备以下三个要件,一是未按规定提供劳动,二是未经主管批准,三是无正当理由。缺少上述任何一个要件,均不构成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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