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诉讼是民法中明确规定的一项民事权利,民事诉讼案件中当事人提起撤销权诉讼的案件也不在少数,撤销权诉讼的提起目的是为了阻止债务人的某些行为伤害债权人的合法债权。
相关法律规定有: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及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其行为,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一、利害关系人已经履行撤销权吗
利害关系人一般不可以行使撤销权,债权人的撤销权只能由债权人行使。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债务转移了房产怎么办
债权人有行使撤销权的权利。如是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债务人用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用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财产的,使债权人受到损害,债权人即有权利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对于债务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转移财产并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应向法院提起无效之诉,并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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