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及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团体、国家四种。法人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非法人团体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的分支机构等。
一、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区别
1.社会团体可以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能举办社会团体;2.社会团体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而民办非企业单位则不得设立分支机构;3.社会团体是由公民自愿组成的会员制组织,其组织结构具有松散性,活动具有不定期性,与社会团体相比,而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4.是社会团体必须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民办非企业单位则有一类具有法人资格,其余两类不具有法人资格。
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是什么意思?
就是独自承担所有的法律方面的责任。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是,具有独立的人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其他组织、个人。从整体上讲,法人分为两类:一类是营业性的法人,即企业法人,属于经济组织;一类是非营业性的法人,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三、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就是公司的出资人,即股东。发起人既可以是国家或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机构、企业法人,也可以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还可以是自然人,包括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或者其他公民个人;但国家有禁止或限制的特别规定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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