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合同无效后的责任如何承担
担保合同无效后,担保人当然不再承担担保合同所载明的担保责任。但有关过错当事人要根据相应过错承担民事责任,具体情形是:
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的,如果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责任限额是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1/2。
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如果担保人无过错,则担保人免责;如果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责任限额为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合同是属于无效的,就不存在违约不违约的。
二、对担保无效民事责任的规定有哪些
对担保无效民事责任的规定主要表现在民法典当中,目前理论上较为一致的观点认为无效担保合同的民事责任属缔约过失责任。
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后,这一理论扩充和发展至合同无效或撤销的情形。故担保合同无效产生的民事责任也属缔约过失责任的性质。
三、借款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借款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一般为无效合同。担保合同是对于借款合同中的债权起担保作用的从合同,其效力岁者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后,有过错的合同当事人应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全文68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