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提供社保服务,员工是否可以自己离开?
时间:2023-09-02 11:10:18 32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这段文字讲述的是员工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方面的权利和责任。如果公司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有权力要求公司补缴,并且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照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员工则可以主张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在用工之日的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主张双倍工资赔偿。

您有义务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公司有责任确保您享受到这项权利。如果您发现公司未按时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您有权力要求公司补缴。另外,如果您因公司未交社保而离职,您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照您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其次,公司没有与您签订劳动合同的,您可以自用工之日的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主张双倍工资赔偿。

社 保 未 按 时 缴 纳 , 可 以 自 离 吗 ?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不得缓缴、减免或者解除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其中包括劳动者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因此,社保未按时缴纳不能自离,否则将违反法律法规。建议广大劳动者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也是公司的责任。如果公司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有权力要求公司补缴。此外,如果员工因公司未交社保而离职,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照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因此,员工应该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免违反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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