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是相关司法机关部门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妨碍到刑事诉讼,逃避调查、起诉、判决,甚至是造成社会危害,依法强制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并予以拘留的行为。因此大多数情况下,被逮捕就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有较大的可能性被判刑,因为相关的司法机关通常是在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一定的犯罪事实下,才实施逮捕的。
一、接到逮捕通知书后家属与本人联络问题
家属接到逮捕通知书后,只能委托律师会见,家属不能见到他本人。逮捕是国家司法机关所采取的、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收到逮捕通知书意味着,被逮捕人已经触犯法律,并且经过检察院批准,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行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二、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包括什么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一)拘传是指司法机关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
(二)取保候审是指司法机关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不逃避或妨害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三)监视居住是指司法机关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住处,依法对其行动加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措施。
(四)拘留是指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五)逮捕是指司法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发生社会危害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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