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讲述公安机关逮捕通知书的作用和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的时间限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时必须出示逮捕证,并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因此,将原文中的“逮捕”改为“逮捕通知书”,可以保持原文的意义不变,符合题目要求。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题目要求,即将原文中的“逮捕”改为“逮捕通知书”。接着,我们需要理解原文的含义,即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的逮捕通知书送给家人,说明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因此,我们可以将“逮捕”改为“逮捕通知书”,并保持原文的意义不变。最终答案为:“是的,先批捕在逮捕。如果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的逮捕通知书送给家人,说明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逮捕通知书是否就是被批捕的证明?
逮捕通知书是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的人进行逮捕后向其发送的一种法律文书,其中包含了被逮捕人的姓名、被拘留的时间、被逮捕的原因、被起诉的罪名、出庭审判的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虽然逮捕通知书是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的人进行逮捕的重要证据之一,但并不是被批捕的证明。被批捕的证明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涉嫌犯罪的人进行起诉后,向人民法院出具的一种证明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的意见,并载明是否同意起诉的决定。
因此,逮捕通知书不能被视为被批捕的证明。在审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被告人有罪或无罪,而逮捕通知书只是一种证明被告人被逮捕的证据,不能替代人民检察院的起诉决定。
逮捕通知书是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的人进行逮捕后向其发送的一种法律文书,其中包含了被逮捕人的姓名、被拘留的时间、被逮捕的原因、被起诉的罪名、出庭审判的时间和地点等信息。虽然逮捕通知书是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的人进行逮捕的重要证据之一,但并不是被批捕的证明。在审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被告人有罪或无罪,而逮捕通知书只是一种证明被告人被逮捕的证据,不能替代人民检察院的起诉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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