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网上报名,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在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教师资格认定材料。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填写《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中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基本材料”(见附件),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现场确认网址()内对申请人的确认情况予以确认通过;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现场确认网址()内对申请人的确认情况不予通过。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的项目,按照《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中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基本材料”(见附件)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情况,审查完毕审查人签名。
对于审查合格且需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通过教育网通知申请人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对于审查合格且无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后台认定系统中(),对申请人予以教师资格认定通过;
对于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人,电话通知其不合格内容,能够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的,予以审查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的,予以审查不合格。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当场公布成绩,并发放成绩回执(见附件)。测试不合格的,现场告知申请人。测试合格的,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后台认定系统中(),对申请人予以教师资格认定通过。
打印证书。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后台认定系统中()对认定通过的申请人,生成教师资格证书编号,并打印教师资格证书。
发放证书。在教育网通知公告栏内发布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申请人按规定时间提供身份证原件在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网上报名,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
2.受理。现场确认,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在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对于审查合格且需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通过教育网通知申请人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对于审查合格且无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领取证书。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当场公布成绩,并发放成绩回执。测试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领取证书。测试不合格的,现场告知申请人。
特殊环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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