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证的流程具体为:1、申请人申请权籍调查;2、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递交办理房产证相关的申请材料;3、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该申请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5、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房产证。
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
(一)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0个工作日是上限,并不是必须办理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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