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房产遗嘱继承问题的方法
时间:2023-07-02 08:05:33 21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被继承人去世后,遗嘱当事人所立的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才能被得到认可。所有的继承人要带上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继承人的相关身份资料以及相关亲属关系的证明,并且当事人要去公证机关办理有关房产的继承权的公证。法律规定每个当事人对遗产的继承分割进行签字并且相关当事人不能无理由违约。

房子遗产怎么继承

关于房子遗产继承的问题,每个地方操作不是完全一样的。比如有的小城市是不需要经过继承公证,即可办理继承过户的。但是大多数地方的做法是:继承人先到房子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再到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此外,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当然自愿清偿的除外。

涉及到房产继承的情况,一般有遗嘱的肯定按照遗嘱进行处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人顺位继承,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房产的继承情况必须由继承人之间协商来进行,因为房子属于固定资产,可以通过一定的比例对房产的价值进行分割的办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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